2005年6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擅拆垃圾屋 酒店被罚款
梁佳

  近日,一酒店因擅自拆除垃圾屋,被温州市行政执法局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位于温州环城东路的这家大酒店因厨房改造后无位置安装油水分离器及排污管道。他们就未经批准擅自拆除了一个垃圾屋,空出位置安装了相关环保设施。